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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保障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有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难问题,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我校2017-2018秋学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建立系部资助工作小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资助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帮困助学工作,使之更有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使学校帮困助学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向上,开创学校帮困助学工作的新局面,各系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系部主任、系部书记、学生科长、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学生代表担任,确定名单后请于9月10日前上报学生发展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邱沁园老师。
二、本学期各项资助项目:
序号 |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时间 |
1 |
中职国家助学金 |
中、高职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9月 |
2 |
高职国家助学金 |
高职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9月 |
3 |
高职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减免 |
高职四、五年级有《扶贫手册》或《帮扶手册》的学生 |
9月 |
4 |
高职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
高职四、五年级残疾学生 |
9月 |
5 |
高职励志奖学金 |
高职五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9月 |
6 |
高职征兵、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
高职四、五年级及今年刚毕业的应届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 |
10月 |
7 |
校级帮困助学 |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享受其他资助的学生将酌情考虑) |
10月 |
8 |
新春送温暖 |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享受其他资助的学生将酌情考虑 |
12月 |
三、规范评审过程
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一评审。评审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评审办法,建立“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评议小组审查、公示,学校审核、上报”的评审模式,实行学生资助阳光操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注:各项资助要求见相关后续文件
学生发展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