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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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工作秩序,搞好治安管理,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学生出入校门,一律凭标志牌(遗失可由学生证代替),严禁将学生证,标志牌转借他人,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
2、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吹口哨,寻衅闹事,打架斗殴和骂人;
3、自觉遵守时间,按时返校。严禁翻爬校门或围墙;
4、下课或外出时,应随手关好宿舍门窗,夏天不关门窗睡觉的寝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盗窃;
5、凡晾晒的衣被和其它日用品及时收藏,妥善保管。
6、个人所用物品,不得随意乱放。洗澡时,手表、钱包等贵重物品不要带入浴室;
7、未经校办公室批准,不得移动和使用校内各种消防器材;
8、自行车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严禁任意乱放;
9、凡亲朋好友来校住宿,必须经学生处或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在宿管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能住宿。
10、人人提高警惕性,加强防范意识。敢于坏人坏事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一旦发生案件,应主动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并立即报告,积极配合提供线索,不得隐瞒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