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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标志牌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8-21   浏览量:12291  

1、应妥善保管好学生证、身份证,标志牌等有效证件。

2、上述证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

3、证件一旦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学生处报告,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待认定后方可补办。因证件遗失千万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拾到证件者,应主动及时交学校办公室或学生处,不准冒用,否则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