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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活动周】学发处:我校召开期中学生大会暨法治报告会
来源:学生发展处   作者:徐璐    日期:2026-05-12   浏览量:0  

5月11日下午,我校期中学生大会暨法治报告会如期举行。学生发展处处长石荣锦担任主讲,全体在校生通过电视直播同步收看。

会上,石荣锦首先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学生欺凌”这一主题展开专题教育。他详细解读了学生欺凌认定的“四要素”——主体要素、主观要素、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强调欺凌绝非“小事”。结合刑法修正案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调整至12周岁的最新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宽容不纵容”的司法态度,石荣锦告诫同学们:欺凌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乃至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处罚。2026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首次明确将学生欺凌行为纳入治安处罚范畴。

随后,石荣锦通过讲解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具体表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和公安机关真实处罚案例,剖析了“未成年人骂人不用担责”等错误认识的危害,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同样要承担法律后果。

针对欺凌事件中的不同角色,石荣锦向全体学生提出三点建议:以法为尺,做敬畏法律的“明白人”;择善而交,做独立内敛的“理性人”;克制冲动,做冷静自持的“思考者”。他还就早锻炼规范、电瓶车停放佩戴头盔、宿舍用电安全、运动意外险及“自甘风险”原则、考试作弊处理、防范电信诈骗等内容进行了专项教育,并提醒学生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严禁不必要地浪费警力,校内外要远离流浪猫狗。

本次大会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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