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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商务师(限)职业资格鉴定报考调整
来源:   作者:朱伟娟    日期:2019-03-15   浏览量:9902  

为保证2019年上半年我校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精神,本次考试仅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受理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的报名,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证。

2、全省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合格者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证。

3、物流师(限)、秘书(限)、电子商务师(限)、营销师(限)、公共营养师(限)等职业不再组织全省统考,符合按“双证书”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报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

省中心统考工作通知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