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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做好常人社“关于做好有关职业(工种)试点统一评价的工作(常人社发[2023]174号)”,保证我校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名称和级别
美发师(中级);
美容师(中级);
茶艺师(中级);
讲解员(中级);
动画制作员(中级);
西式面点师(中级);
客房服务员(中级);
中式烹调师(中级、高级)。
二、各职业(工种)统一认定时间
2024年12月5日西式面点师、客房服务员;2024年12月5-6日中式烹调师;2024年12月11日动画制作员;2024年12月18日讲解员;2024年12月19日美发师;2024年12月20日美容师;2024年12月25日茶艺师。
理论统一开考时间:评价当天8:30--10:00;
技能统一开考时间:评价当天10:20--17:00。
三、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0日-10月20日
四、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考核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安排如下:
五、认定申报情况说明
(一)统一认定:各学院统一对接产学合作处,由产学合作处登录ATA在线考务管理平台及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直接提取。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认定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一年内可申请一次补考。
(二)所有考生须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将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三)报名手续:考生提交报名申请表,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产学合作处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认定考试。
(四)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查询详见附件说明),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或江苏技能人才服务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详见附件说明),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至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产学合作处(A1-201)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成绩查询见附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或江苏技能人才服务网
七、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二部分组成,按照江苏省人社厅(04年)收费标准收取,详情请见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校务公开栏目。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及成绩查询